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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通告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6-08-21
施行日期
1996-08-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59 字

国务院对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通告的批复

(国函〔1996〕69号)

国家工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计委、机械部、外经贸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国务院同意《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由你们联合发布,并具体组织实施。

附: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略)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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