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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监狱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1-12
施行日期
2007-01-1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06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监狱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

(国办函〔2007〕7号)

司法部:

你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调整的请示》(司发请〔2007〕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和承担任务的调整情况,同意对监狱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组成作出调整。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调整后的监狱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XXX 司法部部长

成 员:王澜明 中央编办副主任

姜伟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张新枫 公安部副部长

陈训秋 司法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尹蔚民 人事部副部长

刘永富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黄 卫 建设部副部长

王陇德 卫生部副部长

李 伟 国资委副主任

王 力 税务总局副局长

高 翔 国管局副局长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刘克崮 开发银行副行长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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