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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5-12
施行日期
2003-05-1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4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

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成 员: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 (中科院院长)

徐匡迪 (工程院院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佳洱 (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陈进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二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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