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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4-27
施行日期
2003-04-27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95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XXX (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副主任:罗 锋 (公安部副部长)

胡振民 (中宣部副部长)

朱庆生 (卫生部副部长)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 员:姜兴长 (高法院副院长)

张 穹 (高检院副检察长)

周文重 (外交部副部长)

姜伟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湛 (教育部副部长)

牛 平 (安全部副部长)

李宝库 (民政部副部长)

范方平 (司法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魏建国 (商务部副部长)

赵维绥 (文化部副部长)

甘国屏 (工商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雷加富 (林业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章沁生 (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李奇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杨 岳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二十七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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