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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3-31
施行日期
1999-03-3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43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

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9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邦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石秀诗(国务院副秘书长)

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德广(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成 员:包叙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佑才(财政部副部长)

李勇武(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局长)

牛 平(安全部副部长)

刘 京(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局长阎三忠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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