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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4-21
施行日期
2008-04-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2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家减灾委员会的组成部门和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回良玉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李学举 民政部部长

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结一 外交部部长助理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XXX 民政部副部长

委 员:赵沁平 教育部副部长

奚国华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郡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 卫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鄂竟平 水利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张海涛 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雷加富 林业局副局长

丁仲礼 中科院副院长

刘玉辰 地震局副局长

许小峰 气象局副局长

周延礼 保监会副主席

孙家广 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王 飞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局副局长

徐经年 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

霍 毅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冯长根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江亦曼 中国红十字总会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XXX(兼)

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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