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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8-06-25
施行日期
1998-06-25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699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9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吴 仪(国务委员)

副主任:刘奇葆(国务院副秘书长)

顾秀莲(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

郝建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韦 钰(教育部副部长)

邓 楠(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图道多吉(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刘 扬(司法部副部长)

楼继伟(财政部副部长)

戴光前(人事部副部长)

刘雅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春园(水利部副部长)

万宝瑞(农业部副部长)

龙永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首席谈判代表)

徐文伯(文化部副部长)

王陇德(卫生部副部长)

张玉芹(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赵 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袁伟民(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翟立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于友先(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

李昌鉴(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宋大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智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倪豪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黄丹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刘海荣(全国妇联副主席)

刘 恕(中国科协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刘海荣(兼)

副 主 任:李启民 甄砚 丁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今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提出安排意见,经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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