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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3-06-30
施行日期
2013-06-30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41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XXX 公安部副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姜伟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家义 审计署审计长

鄂竟平 南水北调办主任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余欣荣 农业部副部长

XXX 人民银行副行长

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

赵树丛 林业局局长

宋大涵 法制办主任

XXX 保监会主席

吴新雄 能源局局长

励小捷 文物局局长

XXX 开发银行董事长

王安顺 北京市市长

黄兴国 天津市市长

张庆伟 河北省省长

李学勇 江苏省省长

郭树清 山东省省长

谢伏瞻 河南省省长

王国生 湖北省省长

娄勤俭 陕西省省长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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