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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8-29
施行日期
2016-08-29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79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湖北省副省长任振鹤、重庆市副市长XXX、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魏山忠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王国生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翟青、陈大卫、矫勇、XXX、张建龙、施尔畏、周慕冰、刘琦、励小捷、梁惠玲、张鸣、刘振亚、刘雅鸣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8月29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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