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9)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7-21
施行日期
2009-07-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96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三峡办副主任宋原生和三峡办副主任、纪检组组长雷加富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免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农业部原副部长张宝文、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三峡办原副主任高金榜、三峡办原纪检组组长何文彬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