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国办发[199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 李鹏(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委员 邹家华(国务院副总理)
郭树言(国家计委副主任)
蒋祝平(湖北省省长)
肖秧(四川省省长)
陆佑楣(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 周正庆(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世忠(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耀邦(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张皓若(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韩德乾(国家科委副主任)
牟新生(公安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刘仲藜(财政部部长)
宋瑞祥(地矿部部长)
侯捷(建设部部长)
史大桢(电力部部长)
何光远(机械部部长)
张今强(电子部副部长)
李居昌(交通部副部长)
杨贤足(邮电部副部长)
钮茂生(水利部部长)
刘江(农业部部长)
徐有芳(林业部部长)
陈邦柱(内贸部部长)
刘山在(外经贸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戴相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姚振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解振华(国家环保局局长)
邹玉川(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
周光召(中国科学院院长)
邹竞蒙(中国气象局局长)
黎安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魏廷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唐章锦(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局长)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