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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1-23
施行日期
2009-01-2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59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函

(国办函〔2009〕14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增加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请示》(公部请〔2009〕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成 员:

翟卫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XXX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梁嘉琨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周延礼 保监会副主席

刘冀和 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姬延芳 武警部队后勤部副部长

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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