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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5-02-11
施行日期
1995-02-1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61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对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宋瑞祥(地质矿产部部长)

副主任:陈耀邦(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岳(地质矿产部副部长)

委员: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邓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叶如棠(建设部副部长)

周小谦(电力工业部总工程师)

韩英(煤炭工业部副部长)

徐大铨(冶金工业部副部长)

李士忠(化学工业部副部长)

严克强(水利部副部长)

邹玉川(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

徐荣凯(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

李瑞(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人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

鞠庆麒(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邝业梅(国家开发银行总经济师)

苏文川(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

陈肇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XXX(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龚再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地质师)

XXX(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蒋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副主任)

沈龙海(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地区司司长)

白洁(国家计划委员会原材料和资源司司长)

胡魁(地质矿产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局局长)

叶天竺(地质矿产部非油气地勘队伍经济实体筹备组副组长)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质矿产部,办公室主任由胡魁同志兼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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