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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27
施行日期
2006-04-27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629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毕井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XXX 公安部部长助理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牛 盾 农业部副部长

XXX 商务部部长

孟晓驷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苏 宁 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家义 审计署副审计长

牟新生 海关总署署长

谢旭人 税务总局局长

王众孚 工商总局局长

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龙新民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王德学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田力普 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希钦 旅游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侯云春 国研室副主任

蔡名照 新闻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范福春 证监会副主席

袁 力 保监会主席助理

姜成康 烟草局局长

胡晓炼 外汇局局长

赵显人 供销总社副主任

XXX 中宣部副部长

熊选国 高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高检院副检察长

朱曙光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部部长助理XXX、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惠鲁生担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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