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席:周小川 人民银行行长
委员: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立群 财政部副部长
吴晓灵 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若谷 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德水 统计局局长
郭树清 外汇局局长
刘明康 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证监会主席
吴定富 保监会主席
肖 钢 银行业协会会长
李 扬 社科院金融所所长、研究员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