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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抢救大熊猫捐款纪念牌的复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10-14
施行日期
1985-10-1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60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抢救大熊猫捐款纪念牌的复函

(国办函〔1985〕78号)

林业部:

你部《关于设立抢救大熊猫捐款纪念牌的请示》收悉,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答复如下:

一、同意在四川省大熊猫救护中心饲养场墙壁上镶嵌一块石牌,用中、英两种文字刻上“美国总统夫人南希·里根于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转交美国少年儿童为抢救大熊猫捐款纪念”。可在《中国日报》(英文)和《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一简短消息,但对内报刊不必报道。

二、今后为抢救大熊猫捐助款额较大的中外社团和著名人士,如要求设牌,可照此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四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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