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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缩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午休时间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4-11-21
施行日期
1984-11-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1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缩短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午休时间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为了适应对内对外工作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机关工作人员有较多的时间安排学习、料理家务和参加社会活动,决定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在北京缩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午休时间, 全年每天午休一律为一个小时(含午餐时间)

。 一年四季的作息时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公共交通情况,并注意尽量利用

日照,节省能源,作出具体规定,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市属机关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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