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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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12〕9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的请示》(皖政〔2012〕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桐城市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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