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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撤销东北铁路办事处的复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10-22
施行日期
1985-10-2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13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撤销东北铁路办事处的复函

(国办函〔1985〕82号)

铁道部:

你部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三日(85)铁劳人字91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东北铁路办事处,请商有关单位办理撤销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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