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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2-01
施行日期
1986-02-0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9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8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企业工资改革的调查研究,拟订企业工资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有关政策问题提出建议,供中央、国务院决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

组 长:吕 东

副组长:赵东宛 李 朋 阎 颖 张彦宁 严忠勤

成 员:罗 干 刘中一 曹 志 童赠银 王维澄

潘 遥 王树人 傅丰祥

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严忠勤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

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企业工资改革方面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与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办公室联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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