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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3-07
施行日期
1985-03-07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92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发〔198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增补后的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谷 牧 国务委员

组 员 吴庆彤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凯 总参谋长助理

杨国宇 海军副司令员

陶驷驹 公安部副部长

贾 石 经贸部副部长

宿世芳 海关总署副署长

曹岩华 武装警察部队副参谋长

李衍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牛立成 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

张 戈 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宿世芳,副主任曹岩华

办公室自一九八五年二月九日起,迁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太平桥大街四号办公。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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