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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近期严格控制赴三峡工地参观考察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2-10-29
施行日期
2002-10-29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4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近期严格控制

赴三峡工地参观考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三峡工程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导流明渠也将在近期实施截流,工程进展顺利,广大建设者正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程建设。但是,今年以来,到三峡工地参观考察的团组和记者过多,有的重复考察和采访,有的组团规模过大、派出的记者过多,有的对接待单位和参建单位提出过多要求,牵扯了工程组织部门和参建单位的大量精力,给三峡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三峡工程各参建单位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三峡二期工程按期实现蓄水、发电和通航三大目标,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近期要严格控制赴三峡工地参观考察或检查的团组,能不派的不派,能少派的少派,能延期派出的延期派出,避免各类到工地的人员过于集中。

二、有关新闻单位要按照宣传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近期对三峡工程建设的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不得随意派员赴工地采访。在工地采访时,要服从有关新闻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免影响正常施工。

三、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类旅行社要加强管理,合理引导游客到三峡旅游观光,保证各项旅游活动的有序进行,防止发生影响工程建设的事件。

国务院办公厅

200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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