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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4-07-13
施行日期
1984-07-1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87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通知

(1984年7月13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大连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报告》收悉。国务院同意在大连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并赋予大连市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关于大连市实行计划单列问题,国家计委计综<1984>608号文已答复你省,请按此文办理。

大连市是我国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充分发挥大连市的优势,进一步搞好大连市的开发和建设,对繁荣东北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大连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在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请大连市尽快制订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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