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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06
施行日期
2006-04-06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69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均不变。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回良玉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邓朴方 中国残联主席

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XXX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小建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王新宪 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书记

委 员:欧阳坚 中宣部副部长

崔天凯 外交部部长助理

毕井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忠泽 科技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牟本理 国家民委副主任

蔡安季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段正坤 司法部副部长

王军财 政部副部长

陈存根 人事部副部长

黄 卫 建设部副部长

何洪达 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冯正霖 交通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赵维绥 文化部副部长

江 帆 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吴晓灵 人民银行副行长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 力 税务总局副局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杨国庆 民航总局副局长

雷元亮 广电总局副局长

于永湛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冯建中 体育总局副局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张 云 农业银行副行长

高鸿宾 扶贫办副主任

柴绍良 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董 力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卢雍政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 全国妇联副主席

秘书长:汤小泉 中国残联副主席、理事长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秘书处设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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