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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7-28
施行日期
2008-07-2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8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岐山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毕井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姚增科 监察部副部长

XXX 财政部副部长

高宏峰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马秀红 商务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桂敏杰 证监会副主席

魏迎宁 保监会副主席

王禹民 电监会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商务部承担,马秀红同志兼任秘书长。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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