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3-18
施行日期
2016-03-1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21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函

国办函〔2016〕2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关于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浙政〔2016〕2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强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