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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8-21
施行日期
2009-08-2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87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9〕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请示》(粤府〔2009〕7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名誉主席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担任,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执行主席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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