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函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精神卫生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函
(国办函〔2007〕95号)
卫生部:
你部《关于增补文化部、中国科学院为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请示》(卫报疾控发〔2007〕11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增补文化部、中科院为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补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中科院副院长李家洋为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三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