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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唐英年等20人任职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6-23
施行日期
2007-06-2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30 字

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

唐英年等20人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7〕66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国务院2007年6月23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唐英年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曾俊华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黄仁龙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俞宗怡(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曾德成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少光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林瑞麟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周一岳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陈家强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孙明扬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林郑月娥(女)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马时亨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郑汝桦(女)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张建宗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邱腾华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黎栋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袁铭辉为海关关长;

任命汤显明为廉政专员;

任命邓国斌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

国 务 院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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