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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1-10-10
施行日期
1991-10-10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27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函〔1991〕84号)

农业部、国家商检局:

现就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草案)》经国务院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八月二十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你们作为国务院的部门,应严格遵守纪律,执行国务院的决定。

二、在人大常委会未通过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前,应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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