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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韶关等市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2-08-29
施行日期
1992-08-29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93 字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韶关等市的通知

(1992年8月29日发布,国函〔1992〕10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决定将韶关、河源、梅州三市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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