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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8-04-23
施行日期
1998-04-2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21 字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

(国发〔199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在机构改革期间,仍负责管理原公司所属企业,待组建企业集团之后,再实行政企分开),该局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职能、内设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方案,由中编办和该局抓紧商定后,报国务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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