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大庸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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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大庸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批复
(国函〔1988〕7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关于设置武陵源特别行政区或大庸地区的请示》、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关于大庸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和一九八八年三月十日《关于大庸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再次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大庸市升为地级市,将原常德市的慈利县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划归大庸市管辖;市人民政府驻永定区。
二、大庸市设永定、武陵源两区。以原大庸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定区的行政区域。以原大庸市的协合、中和两乡和张家界林场、慈利县索溪峪镇、桑植县天子山镇为武陵源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索溪峪镇。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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