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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6-16
施行日期
2007-07-0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14 字

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国函〔2007〕6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湾口岸有关事项的请示》(粤府电〔2007〕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零时开始启用。

国 务 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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