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核准《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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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核准《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的批复
(国函[1996]48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林业部、外交部、财政部:
国务院核准《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核准书由外交部长签署,交存核准书的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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