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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2-08-05
施行日期
2012-08-05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57 字

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9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你部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应用牵引、重点突破、协同发展”原则,把技术创新作为物联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创新商业模式,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示范作用。

三、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项目安排、财税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国务院

201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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