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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7-12-14
施行日期
1987-12-1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82 字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的通知

(国发〔1987〕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国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步伐,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由柳随年同志任组长,丁孝浓、陆叙生、凌毓勋同志任副组长。筹备组自通知之日起,开始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国家物资局。特此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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