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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5-31
施行日期
1986-05-3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99 字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国函〔1986〕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关于海口市升为地级市建制问题的请示》收悉。同意海口市升为地级市。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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