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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将辽宁省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7-11-06
施行日期
1987-11-06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04 字

国务院关于将辽宁省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批复

(国函〔1987〕17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八月三日辽政发〔1987〕85号《关于将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请示》收悉。同意将庄河县列为边境县。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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