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将劳动教养场所列为特殊事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将劳动教养场所列为特殊事业单位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1-04-24
施行日期
1981-04-2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8 字

国务院关于将劳动教养场所列为特殊事业单位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把劳动教养事业办得更好,现决定将劳教场所列为特殊事业单位。生产上实行企业管理,在预算收入科目上单列劳教一项。劳教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盈余上交地方财政,亏损由地方财政补贴。

望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