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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11-11
施行日期
1986-11-1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97 字

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6〕167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

你局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关于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收悉。

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设办公室、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规划司、建设用地管理司、监督检察司、科技宣教司和政策法规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一百二十人;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一百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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