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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6-24
施行日期
2005-06-2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42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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