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06-24
施行日期
2017-06-2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5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批复

国函〔2017〕89号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你会《关于设立“全国残疾预防日”的请示》(残联发〔2016〕75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具体工作由你会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7年6月24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