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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3-08
施行日期
2016-03-0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2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国函〔2016〕5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

你们关于设立“中国航天日”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6年起,将每年4月24日设立为“中国航天日”。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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