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11-03
施行日期
2017-11-0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7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

国函〔2017〕13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医师节”的请示》(国卫办报〔2017〕138号)收悉。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7年11月3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