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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为固原回族自治州给甘肃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11-18
施行日期
1955-11-1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28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为固原回族自治州给甘肃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11月18日)

甘肃省人民委员会:

十一月十一日报告悉。其中关于将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为固原回族自治州,并成立固原回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的意见,本院同意;其余问题,由你省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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