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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7-07-31
施行日期
1997-07-3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4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1997年7月31日 国函[1997]7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请示》(豫政文[1997]140号)收悉。同意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

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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