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济南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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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济南航空口岸
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1992年10月23日国务院,
国函〔1992〕165号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济南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请示》(鲁政发〔1992〕1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济南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关于飞行航线的具体事宜,由民航局报空军审定。
二、济南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后,检查检验工作由其现有检查检验机构和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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