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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衢州专署改建为建德专署给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03-12
施行日期
1955-03-1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71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衢州专署改建为建德专署给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3月12日)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同意撤销冲州专署,改建为建德专署,专署驻建德县,领导原属嘉兴专区的于潜、昌化两县,金华专区的建德、淳安、遂安、分水、桐庐、寿昌六县,原衢州专区的开化县及省直属的富阳县。

原衢州专区的衢县、江山、龙游、宣平、松阳、常山、遂昌七县划归金华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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