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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划归河南省修武县领导给山西、河南两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10-14
施行日期
1955-10-1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41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划归河南省修武县领导给山西、河南两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10月14日)

山西人民委员会、河南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山西省民政府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日(55)民建字第八一号报告收悉。同意山西省晋城县的双庙乡(二十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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